1989年秋季,郑州铁路分局正开展专项调查,而铁道部副部长张辛泰却不止一次离开调查现场,返回北京。此时他负责监督铁道系统的纪检、公安及行政监察工作,受命协助中央处理前铁道部副部长罗云光等人的经济问题。作为重要案件的参与者,张辛泰频繁回京的原因,后来的调查显示,竟与几件家电与两箱名酒有关。张辛泰于1937年10月诞生于河北的一个农村家庭,其父曾是八路军战士。新中国成立后,他考入唐山一所大学,毕业后留校任教,并参与了南京长江大桥的设计工作。1963年,他调入铁道部大桥局,成为了桥梁技术人员。
1966年初,张辛泰由于抗美援越战争的需要,以桥梁专家的身份前往越南,修复被轰炸破坏的桥梁。回国后,他又参与了一系列援外工程,凭借着丰富的技术背景及显著的工作业绩,在铁道系统内逐步获得重用,并最终升任铁道部大桥局的副局长。1982年,张辛泰正式出任铁道部副部长,并在同年9月当选为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的候补委员,彼时他年仅45岁。由于其年轻、高学历和卓越的职业能力,张辛泰在部内被视为佼佼者,习惯于按标准用餐且不饮酒的习惯也给周围人留下良好印象。
然而,腐败的种子往往在细微之处萌芽。1987年,他开始向身边的人表达对自己薪酬的不满,觉得身为副部长,月薪不足两百元。自此,他为自己划下了一条危险的界限:不直接盗窃,但用权力谋取小便宜。这样的想法一旦被视为智慧,纪律的枷锁便可能逐渐松动。1987年7月,他参加下属单位的会议时,以父亲身体欠佳和酷热天气为借口,请求借用一台空调。对方并没有依照规定行事,而是将一台价值四千多元的空调搬至张辛泰父亲的居所。张辛泰事后让人开具了一张借条,试图将无偿占用掩盖为常规借用。
而实际上,这纸面上的“借”并未改变事情的本质。空调是由下属单位提供的,运输以及安装均由他们承担,张辛泰并未真正支付应有的费用。对于拥有审批、干部任用和监督权力的领导而言,这类看似微小的占用行为,实际上已经蕴含着明显的权力交易色彩。1988年10月,因病前往上海铁路局疗养院期间,张辛泰使用了一些本应由个人购买的高价补品,其费用超过两千三百元。1989年4月康复后,他在公款支付的情况下,带领秘书、医生和司机游览杭州,费用超过六千元。
虽然这些事件单独看似都可以归结为“照顾”、“借用”或“工作安排”,但它们共同揭示了一个问题:张辛泰在职务待遇与个人享受之间划下的界限已被他模糊处理。1989年8月15日,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通告,要求限期自首,坦诚有关经济犯罪的问题。此时,张辛泰前往郑州协助调查铁道系统案件。按照常理,办案人员应当避免接触嫌疑人并接受监督,但据后续调查显示,张辛泰在郑州期间曾三次返回北京,并与一名女性李某密切接触。李某不仅与他关系密切,还向其家中送去了多件物品。
1989年9月至11月之间,李某先后送给张辛泰七件贵重家电和两箱名酒,价值合计超两万八千元。尽管张辛泰起初有所顾虑,但李某的一句“有发票,查不出问题”让他放松了警惕。这张发票虽然能够证明商品的购买,但并不能证明收受的合法性。值得注意的是,李某并非毫无理由来送这些礼物,她希望通过张辛泰的权力,解决一批运输审批中的障碍。张辛泰不仅收下了这些物品,还帮她推动审批,并让秘书办理公章等手续。这一切的交易,形成了一条利益链。
1990年,中共中央纪律检查机关陆续收到有关张辛泰以权谋私的举报。5月,李某因涉嫌经济问题被捕,随后交代她部分电器存放在张辛泰家中。调查人员因此获得了重要线索。得知调查情况后,张辛泰试图主动解释,他向铁道部领导表示,李某当时是在他家送电器,妻子不愿接收,后来也无法退还,因此这些物品一直搁置在家中,而他甚至表示准备向组织说明情况。他试图通过这种解释来削弱受贿的事实。然而,调查并未止步于口头陈述,调查人员查实张辛泰在郑州期间并未一直待在当地,他多次回京的时间,则足以与李某接触。调查组随后控制了涉及的司机,进一步核实行程、物品来源和审批过程,张辛泰之前的说法变得愈发苍白无力。
在审讯过程中,张辛泰曾情绪崩溃,表示已对家人进行了严厉批评。可调查人员并未被他的情绪所牵引,专注于询问他是否交代或何时交代。在面对证据及同案人的供述后,张辛泰经过挣扎后终于选择坦白。1990年8月,铁道部宣布张辛泰在廉政方面存在问题,决定免去其副部长职务,虽然短暂保留了副部级待遇。1991年4月,他主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自首;两个月后,副部级待遇被撤销,案件也被依法移送至司法机关开启调查。这个曾负责监督他人的铁道部副部长,如今已成为调查与追责的对象。